三甲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2026年应届毕业生招聘公告(第三批)
多岗位诚聘!含护理10人!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北京中医药大学的第二临床医学院、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直管单位,是一所中医特色鲜明,中西医结合诊疗优势突出,综合救治能力强,集医疗、教学、科研和国际中医药服务为一体的三级甲等中医医院。
东方医院是首批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输出医院、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康复中心建设单位、国家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与考官培训基地、国家中药新药临床试验机构、中医内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数智中医慢病防治北京市重点实验室、中医药临床研究伦理审查平台、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标准研究推广基地、国家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基地、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药炮制技术传承基地、中西医结合肿瘤北京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基于老年痴呆防治的中医药慢病研究北京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北京市卫健委临床研究质量促进中心。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医疗卫生事业,遵纪守法,品德优良,身心健康。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4.招聘对象:全国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非定向),不接受定向生、委培生申报。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4、2025年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无社保记录证明材料),以及2026年出站博士后。5.应聘者需在2026年度内取得岗位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应资质,否则录用资格不予保留。出站博士后录用资质保留至2026年12月31日。6.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凡与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职工有涉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亲属关系的应聘者(具体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需在报名系统中填写情况,并承诺内容真实准确。应聘者如未全面填报或者有意隐瞒相关亲属关系的,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者录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与应聘者有上述关系的职工应当主动报告并在招聘中全程回避,有需要回避的情形不及时报告或者有意隐瞒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7.本批次应届生不解决进京户口,出站博士后可按博管会要求协助落户于公共集体户。1. 本批次招聘类别为非编制内职工,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北京市城镇职工类别参加社保和缴纳公积金,含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
1.登录东方医院人才招聘网页,网址链接:http://hr.dongfangyy.com.cn:8000/zp.html#/。2.系统注册。进入系统后通过邮箱注册,请务必牢记注册邮箱和密码。3.填写个人简历。在“个人中心”处逐项完整填写个人简历信息,请务必填写完整。4.点击应聘。应届生和出站博士后在“首页”点击“校园招聘(应届生)”,选择申报科室并点击“应聘”。5.请应聘人员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及时查收邮件信息,因联系不畅造成无法与本人取得联系的,后果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6.申报岗位前请仔细核对简历信息和申报岗位的需求信息,岗位申请一旦成功,个人简历信息将无法修改。报名截止前,应聘者可在“我应聘的职位”中取消应聘后修改简历信息。7.所提交的应聘申请信息及材料须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发现应聘者提供的材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均可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者录用资格。8.岗位申请成功后,可生成简历。如无特殊说明,后续招聘环节中需提交的简历,为本招聘系统自动生成的版本。即日起至2026年2月25日1.简历投递:根据上述要求,应聘人员完成简历投递,医院进行简历初筛和资质审核。2.笔试/专业能力测试:医院统一组织笔试/专业能力测试。3.第一轮面试:通过笔试/专业能力测试人员进入面试。4.试工:根据用人部门要求和计划,应聘人员在科室进行为期一周的试工。5.心理测评与德育考察:试工期间或完成后,安排心理测评,并需提交德育及思想政治情况证明。7.院领导审议:拟录用名单经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审议讨论。9.公示:根据要求拟录用人员在医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11.入职:拟定于2026年8月1日,办理新员工入职等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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