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内蒙古大学2026年控制数(非事业编制)博士教辅岗位招聘公告32人
2、鄂尔多斯职业学院2026年度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公告60人
3、内蒙古农商银行2026年度校园招聘200人
2、昆河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48人

内蒙古大学2026年控制数
(非事业编制)博士教辅岗位招聘公告

内蒙古大学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距北京480余公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和国家在边疆民族地区创办的第一所综合大学。学校创办于1957年,时任国务院副总理、自治区主席乌兰夫任首任校长。学校于1962年招收研究生,1978年被确定为全国88所重点大学之一,1984年获博士学位授予权,1997年被批准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2004年成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和教育部“省部共建”大学,2012年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计划”高校(“一省一校”),2017年入选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18年成为教育部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部区合建”高校,2022年入选国家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
根据《内蒙古大学教辅岗位博士人才招聘办法》有关规定,内蒙古大学面向社会招聘控制数(非事业编制)博士教辅岗位工作人员32名,具体岗位和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联系方式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身心健康、作风正派、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高等教育事业,能全身心地投入工作。
3.具有良好教育背景,在国内知名大学科研机构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或在QS、US News、THE、ARWU四大排名前500的国外知名大学取得博士学位)。国(境)外毕业生学历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4.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含38周岁)。
5.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6年7月底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1.报名与资格初审。应聘者可通过自荐或专家推荐的方式向用人单位提出应聘申请,将简历等个人申报材料发送至应聘单位邮箱,并通过电话联系各单位招聘工作联系人,同时将简历等个人申报材料发送学校人事处招聘邮箱ndszk@imu.edu.cn。邮件请以“博士教辅招聘+学科名称+本人姓名”为标题。用人单位在对应聘者材料进行初审的基础上确定进入面试考查范围人员名单。
2.考查评价。用人单位可采取笔试、面试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等方式对应聘者进行考查和评价,并就应聘者教育背景、能力水平、岗位适配度等提出具体评价意见。
3.考察。用人单位采取查阅档案、函调、谈话、走访等方式对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学风(师德师风)、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给出明确考察意见,初步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4.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拟聘人选进行评审,给出学校拟聘人选评审意见。学校党委会根据用人单位的考查评价、考察意见及学校专家组评审意见,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5.体检、公示。体检在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未经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拟聘人员名单在内蒙古大学人事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6.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5)本次招聘要求的其他条件未能如期取得的。
学校与应聘人员签订合同。合同中,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控制数人员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享受与校内同岗同工事业编制人员同等薪酬待遇。
本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全年招聘,随时接收申请。
内蒙古大学人事处
202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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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院简介
鄂尔多斯职业学院始建于1959年,由原伊克昭盟师范学校、教育学院、电大三校合并组建而成,2007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改建为鄂尔多斯职业学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坐落于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以“匠心树人”为统领,以“暖城暖校”为底色,与城市同频共振,与时代同向并行,“暖”是地理区位和城市品牌赋予的标签,是对莘莘学子的深情守护,也是识才揽才、惜才爱才的赤诚情怀。
学院现设机电工程系、信息工程系、资源工程系、化学工程系、建筑工程系、汽车工程系、人文管理系和基础部、思政部9个教学系部及鄂尔多斯开放大学。现有各级各类学生近10000人,其中全日制在校学生近8000人。学院占地面积1015亩,规划建筑面积40.85万平方米,现有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是全国职工教育培训示范点、内蒙古自治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内蒙古自治区文明校园、内蒙古自治区平安校园。
学院现有正式教职工477人,其中专任教师400人,“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的70%;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教师312人;具有高级职称教师144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2人、国家级技能大师2人、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2人,自治区技术能手10人、自治区及鄂尔多斯市两级各类英才56人。
二、人才引进计划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本次计划引进60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硕士研究生),涉及17个岗位。具体岗位和条件详见《鄂尔多斯职业学院2026年度急需紧缺人才引进需求表》。
三、引进待遇
本次引进人才按照《鄂尔多斯市高等教育人才引进专项支持计划实施办法》(鄂人才组字〔2021〕4号)、《鄂尔多斯市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工作助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鄂党发〔2021〕22号)、《关于实施更加积极开放有效人才政策打造一流人才高地的若干措施》 (鄂党发〔2023〕19号)和《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鄂人社发〔2023〕60号)等规定享受鄂尔多斯市相关人才政策。硕士研究生列入控制数人员管理,执行现行控制数人员工资待遇,按要求缴纳企业养老保险。
四、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四)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即1991年6月29日(含)至2008年6月29日(含)期间出生;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鄂尔多斯职业学院2026年度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xlsx》;
(八)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鄂尔多斯市各级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离开鄂尔多斯市工作未满一年的原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实施步骤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开展,按照编制人才引进计划、发布人才引进公告、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考查、体检和考察、学院党委会审定、拟聘用人员公示、备案、办理入职手续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应聘人员使用电脑登录鄂尔多斯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ordosvc.cn/)点击飘窗进行网上报名。不能使用移动终端设备进行报名,避免出现无法完成报名情况。其中,通过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人才需求目录、鄂尔多斯市“暖城之邀”招聘活动现场等渠道投递简历的人员,均需按照以上报名方式进行网络正式报名。
2.报名和打印准考证时间:本次人才引进报名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9时至2026年7月3日18时。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将在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学院网站发布的打印准考证公告。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且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或护照)进行报名,本次人才引进各环节使用证件必须一致。
4.报名时,应聘人员须下载签署《附件:考生诚信承诺书.docx》,同时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并上传符合该岗位报名条件的相关材料(包含《考生诚信承诺书》《报名登记表》)。
(1)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蓝底彩色照片(JPG、PNG、JPEG格式、大小为50k以下,照片下方不得出现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
(2)居民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专科、本科和研究生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的扫描件和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下载,切勿修改或扫描拍照等);留学回国(境)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已毕业且满足学位要求、但暂未获得学位证书的,需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2026年7月31日前已满足学位要求的书面证明和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生需提供就读学校(教务处或研究生院、处)出具加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读证明》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材料,证明其为应届毕业生且2026年7月31日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4)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岗位,应聘人员需提供工作或服务单位证明(证明中应包含具体工作岗位、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证明人姓名和联系电话、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等内容)、工作(服务)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个人参保缴费证明等材料。应聘人员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实习及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5)党员身份证明(思政部专任教师岗、专职辅导员岗)。
(6)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所有证件材料要求扫描清晰,四个角露出,字迹、公章清楚,版本为PDF格式,否则不予审查通过。
5.应聘人员填写简历时,须从高中开始填写,完整填写全部学习和工作经历,时间不能断开和空缺,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其中:学习经历要填写学习起止年月、学校名称、所在院系、所学专业、获得学位。工作经历为截止报名之日的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单位名称、所从事工作。未就业人员,未就业期间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6.应聘人员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对教育部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也要如实填写,并提供相关课程表、成绩单(签字盖章版)或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复核证明,以便资格审查人员结合实际情况,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应聘人员需配合提供专业判定的相关材料(提示:资格复审、考察环节还要做具体审核,请报考者认真对待,慎重填报)。
7.应聘人员在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应再次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的及时修改。
8.应聘人员须对网上填报信息、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未按要求提交材料、信息或材料不全、填报信息有误等导致审核未通过的,责任自负。填报虚假、伪造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一经核实,取消引进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9.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接收相关通知,如因电话不通、不接或变更号码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初审
1.由学院根据报名系统接收的有关报名材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报名工作与资格初审同步进行。资格初审主要审核应聘人员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等条件是否符合岗位要求。对符合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条件人员,应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退回应聘人员并要求限时补充或说明(补充或说明原则上不超过2次)。资格初审截止至2026年7月4日18时。
2.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要在资格初审时限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做任何修改。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自行下载《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3.本次人才引进不设开考比例,思政部专任教师岗、信息工程系专任教师岗,如初审通过人数与引进计划数比例超过4:1,需增加笔试环节,按照笔试成绩排名,以4:1的比例确定本岗位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其他岗位初审合格人数超过20人的岗位,需增加笔试环节,按照笔试成绩排名,前20名考生进入下一环节。笔试内容均为综合知识测试,笔试环节将安排在资格复审之前,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需密切关注学院官网及官方公众号发布的公告。笔试成绩若末位出现成绩并列情况,则一并进入下一环节,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将在学院官网公布,笔试成绩只作为确定本岗位面试人员之用,不计入考查(面试)成绩,考生笔试成绩可在报名网站查询。
(三)资格复审
根据初审结果、笔试环节成绩高低排序与该岗位引进计划数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由本人在指定时间内携带材料到鄂尔多斯职业学院(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赛罕街1号)进行资格复审,特殊情况另行商定。具体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资格复审所须携带材料:
(1)《报名登记表》《考生承诺书》各1份;
(2)报名时上传的有关证件、证明等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1份;
2.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在资格复审期内提供材料不全、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根据资格复审结果确定进入考查范围人员名单。
(四)考查
1.进入考查范围人员在官网上打印面试通知单,打印时间请关注学院官网及官方公众号发布的打印面试通知单公告。未如期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人才引进资格。
2.考查阶段采用线下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面试人员需要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
3.面试流程(基础部专任教师岗除外):面试分为试讲和答辩。按照给定题目、限时备课、现场试讲的形式进行;答辩过程中,不得透露个人身份信息。具体要求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4.基础部专任教师岗面试流程(体育岗位):
(1)试讲+答辩(10分钟)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30%;
(2)技能展示(10分钟)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70%:分为主项和副项,其中主项为招聘岗位要求方向的技能展示,副项为考生自选项目,主副项展示不得为同一体育项目。
5.考查(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在鄂尔多斯职业学院官网上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考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该岗位实际引进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由鄂尔多斯职业学院组织加试,加试形式由学院根据实际确定,再按照该岗位引进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
1.体检和考察相关事宜通过学院官网及官方公众号另行通知。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需要进行复检的应聘人员,接到通知后应及时进行复检。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引进资格。
3.考察工作由学院统一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一般成立2人以上考察组。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 “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具体考察时间、方式等由学院研究确定。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电子人事档案亦可)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取消其引进资格。
(六)公示和聘用
1.公示。综合考查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学院提出拟引进人选名单,经学院研究,确定拟引进人选,并在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2. 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应届生未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在该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结束后,学院将拟引进结果报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3.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并享受相应工资待遇。试用期不计入累计聘岗年限。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本次人才引进自开始至公示之间的各个环节如出现缺额的按要求依次进行递补。公示结束后,放弃或被取消聘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5.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3)试用期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六、纪律监督
1.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回避制度。应聘人员凡与学院负责引进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
2.严格执行应聘人员考试诚信制度。强化应聘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弄虚作假、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引进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引进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3.严格执行各项引进工作纪律。严格按照人才引进工作的各项纪律要求,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人才引进无关。
(二)人才引进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鄂尔多斯职业学院官网及官方公众号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三)本公告由鄂尔多斯职业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依据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有关人才引进相关文件执行或由学院研究决定。
(四)咨询、举报电话
鄂尔多斯职业学院报考咨询电话:0477-8396792,具体岗位详见《鄂尔多斯职业学院2026年度急需紧缺人才引进需求表》。
监督举报电话:0477-8396783
电话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
1.鄂尔多斯职业学院2026年度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
2.附件:考生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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