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不良征信及违法违纪记录;
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学习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认同湖南农信企业文化,热爱金融事业;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健康良好的心理素质,能适应高强度工作;
符合金融监管部门关于银行从业人员有关要求;
符合亲属回避要求,即:省联社领导班子成员的近亲属不得报考;娄底办事处及娄底辖内农商银行领导班子成员的近亲属不得报考;报考行在职员工的近亲属不得报考该行。上述近亲属包括员工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含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含配偶的兄弟姐妹)的子女及其配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或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
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尚未解除党纪、政务(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被发现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及湖南农信系统各级单位招考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本人、配偶及父母在湖南农信系统有自借不良贷款未归还或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含失信被执行人);
湖南农信系统正式员工在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前不得应聘或报考其他农商银行:
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考生要对照上述“不得报考情形”自行核查,并签订报考承诺书,后续在招聘各环节发现考生存在上述“不得报考情形”的,将取消应聘或录用资格,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将解除劳动合同。
三、学历和年龄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有国家统招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年龄26周岁及以下(1999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前置学历为国家统招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学历和相应学位),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及以下(1995年4月30日以后出生);留学人员应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根据《关于深化改革创新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若干政策措施》(湘发[2025)5号)规定,应届毕业生按照“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落实编制内工作,不对其工作经历、社保缴纳作限制”的规定进行认定。
四、专业条件
经济和管理学大类、工学大类、法学大类、文史哲大类、理学大类、农学大类相关专业。详见附件2《娄底市农商银行系统2026年公开招聘员工专业指导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