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拥护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较强的综合素质、文字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6.京内生源是指入学前具有北京市常住人口户籍;报名者须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京内生源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7.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工作技能。
8.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良好的综合协调、组织管理和文字表达能力,熟练使用文字处理软件。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处于受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限未满的;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还在禁考期的;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