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专业知识。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应届毕业生凡在入学前签订了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协议的定向生、委培生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
(六)应聘人员不得应聘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曾因违纪违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