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健系统市联考招聘3名药师!应往届有岗,应届生不要求职称,各种补贴,待遇优厚!
- 2026-10-09 17:0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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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办法
(一)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1.报名时间:2026年9月16日9:00-9月23日16:00
2.报名网址:https://www.jsksbm.com/hm5d8zergf/login
3.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9月16日9:00-9月23日16:30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及处理时间:
2026年9月16日9:00-9月23日17:00
4.缴费时间:2026年9月24日9:00-16:00。
缴费需在报名网站扫描农业银行缴款码(锡山区财政局非税账户)进行支付,并等待2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页查询缴费是否成功,缴费咨询电话详见附件2。
5.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招聘人数、取消招聘岗位,调整公告将在锡山区卫生健康委网站及时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岗位,补报名时间为2026年9月30日13:00-16:30。
考生可在资格审查时间内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可从招聘岗位简介表对应“咨询电话”栏内获取。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缴费确认(使用农业银行APP扫码缴费,详见附件2),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即报名成功。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缴费标准:每位考生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先在网上缴费,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凭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明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电话0510-88227013)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招聘岗位条件中的工作经历年限要求为实足年限,实足年限截止到2026年9月30日。报考人员应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PDF扫描件)。
2.招聘单位在网上对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公告里的一个岗位报名。填报专业名称须与学历证书专业一致。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二代身份证”且在有效期内)。资格未初审或初审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报名岗位咨询电话:详见岗位简介表对应“咨询电话”栏。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10)82831235。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到问题,请联系(0510)82831235。
四、考试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素质。
笔试:满分为100分,5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直接淘汰。若总成绩同分,取面试成绩高者为先,如面试成绩仍同分,另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为先。
2.考试内容:不指定辅导用书,考试内容根据专业及岗位特点确定,考核包括招聘岗位所必备的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
3.考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必须携带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考试,否则视同自动放弃。
4.成绩公布:最终成绩于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上公布。
五、资格复审
1.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将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在上述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进行陈述申辩。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另行通知。未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资格复审未通过。
2.资格复审时考生自带《报名信息表》(可在报名系统中打印)、二代身份证原件,并提供以下材料(交验原件并提供一份复印件,请务必预先复印好带至复审处):
(1)2026年毕业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毕业后未落实工作单位的还需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如毕业后已落实工作单位但在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还需提供个人社保缴纳证明(时间为毕业后至报名时)、本人实际报名前的离职证明。
(2)考生提供的学历证书或者《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不能明确专业方向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的,必须提供盖有学院公章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包含考生本人研究方向、发表论文等内容。
(3)社会人员应提供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学历(学位)证书、社保缴费记录或劳动合同等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相关工作年限以与原单位签订的合同或社保缴费记录为依据按实计算。
(4)取得国(境)外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岗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中组部、国家卫健委对有关项目检查标准已经调整的,按新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前,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2.考察: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七、公示和录用
1.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由招聘单位为其办理录用等手续。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录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关系。除依法依规解除劳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不含规培时间)。被录用人员三年(两个考试周期)内未取得执业资格或相应技术职称的,招聘单位可单方面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2.录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录用手续,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录用、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时,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是否递补,如递补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递补,成绩不合格的不得递补。录用手续办理后,不再递补。
八、纪律与监督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试成绩弄虚作假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资格、考试成绩、录用资格等,且不退还考试费。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锡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监督。监督举报电话锡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0-88214281、锡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0510-88217009。
九、本公告由无锡市锡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无锡市锡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9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