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格复审范围
教师职业素养考核合格的人员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
2.资格复审方式
(1)须本人亲自赴现场进行资格复审。
(2)报考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
(3)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均进入专业技能考核环节,现场下发专业技能考核通知。资格复审中不符合报考条件,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者取消专业技能考核资格。
3.资格复审时间
2020年3月2日至2020年3月3日
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4.资格复审地点
各招聘单位,具体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见附件(阅读原文)。
5.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应聘人员报名表》(从“公招平台”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其中本人签字处须手签姓名。
(2)《教师职业素养考核成绩单》(从“公招平台”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
(3)户口簿(卡)首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户籍如为学校集体户,需出具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加盖学校户籍管理部门公章)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6)学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7)教师资格证书,能够证明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8)大学英语相关等级证书或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9)2019届未就业的北京生源毕业生需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0)北京生源留学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