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成立于1958年,是中国烟草总公司直属的综合性科研机构、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站单位,是国际标准化组织/烟草及烟草制品技术委员会(ISO/TC126)国内技术对口单位,担任国际烟草科学研究合作中心(CORESTA)理事会成员中国代表、科学委员会委员和产品工艺学组副主席等职位。
60余年来,郑州院始终持续深入开展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科学技术研究,助力解决不同时期烟草行业发展面临的一个个重大关键技术问题,推动中国烟草科技创新和生产技术水平持续提升。牵头承担并完成了数百项科研项目,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3项,省部级特等奖2项、一等奖18项,3人获得中国烟草总公司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目前拥有烟草生态环境与烟叶质量、烟草化学、烟草工艺、烟用香精香料基础研究和烟草生物学效应等5个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重点实验室,国家烟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中国烟草科技信息中心、中国烟草标准化研究中心和国家烟草基因研究中心等4个行业级中心,是中文核心期刊《烟草科技》的编辑、出版单位。汇集了由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4人、烟草行业科技领军人才1人、学科带头人14人、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2人、研究员及相当专业技术职务66人等组成的高层次专家队伍。
本次共招聘4人,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及学历要求见《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2026年高校毕业生第二批招聘计划表》(附件1)。
(一)2026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分统招毕业生,且在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博士研究生放宽至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二)留学回国人员,且在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如为已毕业学生,须自最高学历毕业后未落实工作单位,无正式就业经历(未签订劳动合同、没有职工社保缴纳记录等)。
(一)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和工作能力;
5.学历及专业必须与招聘需求一致,应以已(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所对应的专业报考。专业划分标准参照国家教育部门发布的《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2024年)》执行。对于学科(专业)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国(境)外留学等专业,根据所学专业名称、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等情况与该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程度进行综合判定。
6.回避条件。严格执行行业及我院招聘工作回避制度规定。
(二)下列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受过开除处分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有其他不适宜招录的违法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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