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2026年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人员,含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1.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所学专业及学历符合岗位要求,具备与拟聘用岗位相适应的素质和能力。
4.年龄一般不超过38周岁(1987年5月1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京外生源须符合在京落户有关要求。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其他相关法规政策条件,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曾有严重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6年5月29日17:00截止。根据附件1《国务院国资委委属事业单位2026年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表》要求的方式进行报名。
(二)资格审查。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参加笔试,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应达到5:1。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视情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考试。包含笔试、专业测试、面试、心理测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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