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如因报名资料不完整影响后续环节,后果由报名人员承担,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报名人员须对在网上提交本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报名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9:00-5月27日17:00(报名系统端口仅在报名时间内开放),每人限报名一个岗位。在招聘所有环节中,报名人员需保持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通畅,因电话号码错误、停机等原因无法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负责。
(二)资格初审
企业根据报名情况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由企业根据报名实际择优选择应试人员。
(三)考试及资格复审
所有岗位需统一进行笔试,笔试题目由第三方出题,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笔试具体时间和方式以第三方通知为准。笔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不足60分者淘汰。笔试结束后,企业将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资格复审和放弃资格复审的,由企业根据实际确定是否替补)。企业根据笔试成绩及资格审核情况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为确保充分竞争,原则上按3: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个别岗位不足比例的根据考生实际由企业自行确定是否缩减招录数量。面试时间和地点根据面试实际另行通知,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面试入围名额不替补)。
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报名人员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有违法违纪情况的,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综合成绩及体检人选确定
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权重合计而成。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不足60分者淘汰。若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较高者优先。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经面试后确无合适人选企业可根据实际缩减或取消该岗位。
(五)体检及考察
对体检人选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方式根据企业需要自行确定。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的,视作放弃聘用资格,企业根据人员实际确定是否顺延至下一人。
(六)公示
综合应聘者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招聘的人员,通知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七)其他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1、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员为宁波市原水有限公司在职正式职工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5、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6、提供虚假材料的;
7、导致拟聘专业空缺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