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编制!超多岗位!广东事业单位招聘!面向应届生
- 2026-10-28 23:3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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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组织部2026年3月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招1名,有编制)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和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有关规定,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组织部下属事业单位深圳市光明区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深圳市光明区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为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组织部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区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
二、选聘岗位及条件
(一)选聘岗位
选聘深圳市光明区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专业技术七级岗位工作人员1名,具体岗位详见《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组织部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有关要求
1.学历要求:应聘人员须在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2.专业要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须与选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选聘岗位中专业条件参照《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国(境)外学历的专业名称不能与参考目录完全一致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成绩单、课程比对情况说明及中文翻译文件进行判定其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
3.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1985年3月31日后出生)。
4.其他要求:岗位有关的其它条件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选聘报名首日。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6年3月31日9:00至2026年4月7日18:00。如有调整将于报名截止前发布调整公告;
(2)报名方式:本次选聘采取网络报名。请应聘人员将填写好的报名材料(可编辑电子版、手写签名的扫描件)在报名规定时间内一并打包发送至邮箱zzbbgs@szgm.gov.cn。报名材料请按顺序打包压缩,压缩包文件名为“岗位名称+姓名+考生电话号码”。报名时间截止后所投递的报名资料均不受理。
2.报名材料
(1)《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组织部2026年3月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表内要附近期1寸彩色正面免冠照、可编辑电子版、手写签名的扫描件);
(2)《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组织部2026年3月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采集表》(附件4);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4)学历、学位证书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出具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证书如由国(境)外机构出具的,还应提供有资质的翻译机构出具的中文翻译件;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证明材料;
(6)党员身份证明材料;
(7)证明本人符合岗位规定条件的其他材料。
(二)资格审核
根据选聘条件和报名材料,对应聘人员条件进行资格审核。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告知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进入直接业务考核环节。资格审核不符合条件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选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直接业务考核
成立考核组对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政治能力、工作能力、专业素养和技术技能水平进行直接业务考核。
考核单独选用或综合使用纸笔考试、结构化面试、技能测试等方式组织进行。具体安排将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s://www.szgm.gov.cn)公布。
(四)体检
在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选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并按规定组织体检。体检安排、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结果等另行通知。入围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列为考察对象人选,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与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异议不影响聘用的,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我部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按照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规定办理。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二)本次选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三)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本公告未尽事宜按《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公告由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5-88211645,咨询时间为报名期间工作日9:30-12:00,14:30-18:00。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组织部
2026年3月25日
附件:
1.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组织部2026年3月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2.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3.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组织部2026年3月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4.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组织部2026年3月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采集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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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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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山市司法局公开招聘雇员公告(招3人)
根据《中山市机关雇员管理办法》《中山市机关雇员招聘办法》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我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级雇员1名、普通雇员2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普通高等院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本公告涉及的年龄和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至报名首日。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6年3月30日至2026年4月3日。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请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http://gyks.quanlie.net/)进行注册报名,并将本条第(三)款所要求的全部报名资料扫描件(要求清晰、完整,其中《报名登记表》可在系统填报后生成下载,并由应聘人员本人亲笔签名)上传至报名系统。应聘人员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填报个人信息,并对其完全负责。
(三)报名资料
1.《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暂未取得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专业名称、所修课程及毕业时间证明(同时提供有翻译资质公司翻译的中文件);
3.岗位要求相关资质的,需提供相应资格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身份证明文件(党员身份证明材料);
4.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资格审核
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线上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审核时间为2026年3月30日至2026年4月8日,资格审核通过的,方能参加考试,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五)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可于2026年4月15日起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考试当天未携带纸质准考证的,不得参加考试。
准考证作为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凭证,请妥善保管。
(六)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同时报考多个岗位者视为无效报名。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2.应聘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应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3.招聘岗位专业参照《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须毕业院校教务处或研究生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人员按所获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和成绩单参照相近专业报考,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
4.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申论(合并一张考卷)。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
2.笔试时间:2026年4月18日(周六)9:00-11:00,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结束后,由招聘单位视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入围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系统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并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二)面试
1.笔试合格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成绩相同时,视为并列。如果合格人数未达上述比例的,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形式、面试时间、地点等将通过电话或短信另行通知。
2.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0分。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聘用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考试总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将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
四、体检、考察和公示
体检按《中山市机关雇员雇用体检标准(2020年修订)》执行。考察按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聘用
考生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后,择优聘用。
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服务不少于3年。
本公告由我单位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0—88363911。
附件:1.招聘雇员岗位表
2.报名登记表
中山市司法局
2026年3月25日
202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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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海珠分局2026年第一次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招1人)
根据工作需要,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海珠分局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面)试、体检、组织考察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途径: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2026年4月9日(星期四)至4月13日(星期一),工作日上午9:30-11:30。
(三)报名地点: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100号飞龙大厦北门6楼会议室。
(四)咨询电话:020-31959072。
(五)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持报考人员的身份证、户口簿、广州市居住证(如非广州市户籍)、毕业证书(附上学信网高等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学位证书(附上学信网高等学历在线验证报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有工作经历者需提供社保缴纳证明、劳动合同等)等原件及复印件(空白处签名),无犯罪记录证明和近期小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填写并打印《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海珠分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所交复印件资料不予退回。报名资格审核合格者,电话通知进行考试。
四、考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考生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笔试。
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可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二)面试。
面试采用单独面试形式,测评应聘者的知识、能力、经验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1:1的比例组织体检。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含复检)费用自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人选。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两周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选中依次递补。
六、聘用事宜及工资待遇
(一)公布招聘结果:根据考试、体检的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并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对招聘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拟聘用人员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海珠分局办公室申请复核。
(二)对聘用人员办理有关劳动用工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胜任的,解除劳动合同。因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者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三)工资待遇:按照政策规定的有关标准执行。
七、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
(二)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需携带身份证原件。证件与报名表不一致的,取消考试资格。
(三)现场报名提交资料后,超过考试规定时间没有前来参加笔试、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本次招聘工作,请考生认真填写联系方式,务必准确无误;因联系方式错误导致无法联系、致使招考通知信息延迟等问题,由个人自行承担责任。
(五)公示内容通过海珠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请考生留意公告内容。
(六)考生提供虚假材料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 受行政开除处分的;
3.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 拒服兵役或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 应聘人员与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海珠分局干部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的;
6.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
八、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海珠分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31959072(咨询时间:工作日9时至12时,14时至18时)。
附件:1.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海珠分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
2. 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资格审查资料目录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海珠分局
2026年3月25日
附件:
附件1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海珠分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2 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资格审查资料目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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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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