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请按招聘的时间提交报名资料到医院招聘展位点进行现场报名。(2)往届生提供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成绩单(须盖有学校教务处公章)、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个人登录学信网申请下载);应届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毕业成绩单(须盖有学校教务处公章)、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个人登录学信网申请下载);
(3)在校期间获取的荣誉(校级以上“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原件及复印件;
(4)录取批次证明(云南省内生源考生可通过微信小程序“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网上办理平台—在线办理);注:因网上办理程序在考生申请后1-3个工作日内反馈录取批次结果,请考生提前准备。(5)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如报名时未取得相关证书的,由考生本人书面承诺在正式录用前提交原件);(6)研究生学历证书(毕业证及学位证)、医师资格证或医师执业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等招聘岗位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报名时未取得相关证书的,提交相关证明并由考生本人书面承诺在正式录用前提交原件可予以进行个人资质加分统计)。由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和岗位条件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对所提交的材料和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核方式:校园招聘各场次均不设开考比例,凡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均进入考核,采取在校情况考核、现场面试考核和个人资质加分的方式进行考核。考核组根据报名考生提供的材料,结合其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及综合表现进行考核。
在校情况考核占考试总成绩的50%。学习成绩以毕业成绩单所有得分科目平均成绩计算;综合表现结合在校期间荣誉情况考核,被评为校级以上“优秀毕业生”的,该考核项目加5分;在校期间被评为校级以上“三好学生”的,该考核项目加5分/次,可累计加分,10分封顶。
实际参加在校情况考核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现场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医学基础知识等,考核测评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则不再进入后续的招聘程序。
1.达到以下条件者,实施考核总成绩加分,其中招聘岗位要求具备的除外:
①持有研究生学历(非在职)的加10分(招聘岗位要求研究生学历的除外);
②医师持有医师资格证或医师执业证的加10分、中药学岗位及医学检验岗位持有岗位相关资格证书的加10分;
③持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加10分;
④上述项目可累计加分。
2.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包含在校情况考核成绩、现场面试成绩、个人资质加分。考试总成绩=在校情况考核成绩(100分)×50%+面试成绩(100分)×50%+个人资质加分。总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以在校情况考核成绩高者优先。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总成绩低于60分的,则不再进入后续的招聘程序。最后根据总成绩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上,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并现场签订就业协议。
在监督组监督下,由医院牵头组织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规范》开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单位岗位健康需求执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参检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体检项目,体检合格者即为拟招聘人员,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程序。
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体检结论合格,再行办理后续手续。
医院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检的,需在街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5个工作日内提出,招聘单位或招聘主管部门在收到复检申请10个工作日内,指定复检医院,组织复检工作。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主动申请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对冒名顶替、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规范》开展。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员,由医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1.备案制岗位:若在面试后续环节中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由招聘单位与主管部门决定是否递补;若在公示期间或期满后考生自动放弃的,不再进行递补。2.编外合同制岗位:若在面试后续环节中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招聘单位可以从本岗位相应招聘场次参加面试考核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1.属于往届生的,由单位统一办理聘用备案相关手续;
2.属于2026年应届毕业生的,先由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协议,待毕业后再次对其进行考察、公示,考察、公示合格的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1.备案制人员参照在职在编人员工资待遇及上级相关部门规定执行。
2.编外合同制人员按《祥云县中医医院临聘人员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如有疑问请到校园招聘展位点进行现场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