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招应届生可增人增资:这项政策年底到期
- 2026-10-06 20:06:53
先说清楚一件事:本文讲的两项补贴都是全国性政策,不看企业注册在哪个省——只要招用了符合条件的人员,就能按当地口径申报。
面向全国各省市企业,不看注册地;具体标准以本省公布的口径为准。
权诚企业服务 · 主营两大政府补贴申报(全国可做)
① 税务局方向 · 税收减免
企业招用脱贫人口、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按规定享受税收减免。
② 人社局方向 · 社保补贴
企业招用重点群体及应届毕业生(含毕业 2 年内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享受社保补贴。
两项都是全国性政策,可长期申报落地。权诚服务范围覆盖全国各省市,在多个地区已有成功申报经验,可跨地区办理,不受企业注册地限制。
国企和民企,招应届生的红利不是同一套
说到招用高校毕业生能拿什么,大家熟悉的都是民企那套:1500 元扩岗补助、社保补贴、定额抵税。
但国有企业有一条专属通道,很多国企自己都不知道——一次性增人增资。它不解决现金流,解决的是更根本的东西:工资总额。
而且这条通道2026 年 12 月 31 日到期。
什么是"一次性增人增资"
按照多地 2026 年就业政策清单的表述:按照工资效益联动机制确定的工资总额难以满足扩大高校毕业生招聘需求的国有企业,经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或其他企业主管部门同意,统筹考虑企业招聘高校毕业生人数、自然减员情况和现有职工工资水平等因素,可给予一次性增人增资,核增部分据实计入工资总额,并作为下一年度工资总额预算基数。
政策期限截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划三个重点:
一是"核增部分据实计入工资总额"。这等于给工资总额开了个口子,不会因为多招毕业生而挤占原有员工的工资盘子。
二是"作为下一年度工资总额预算基数"。这是最关键的一句——它不是一次性补贴,而是把基数抬上去了,明年、后年的工资总额都从这个更高的基数起算。这个影响的量级,远超过 1500 元一个人。
三是需要"经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或企业主管部门同意"。这是审批事项,不是备案,要提前走流程。
国企 vs 民企:各自能拿什么
| 项目 | 国有企业 | 民营 / 中小微企业 |
|---|---|---|
| 一次性增人增资 | 专属。核增工资总额,并抬高下年度基数;截至 2026-12-31 | 不适用 |
| 一次性扩岗补助 | 适用,1500 元/人(人社部发〔2026〕39号) | 适用,1500 元/人 |
| 社保补贴 | 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可享(财社〔2023〕181号);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限定小微企业 | 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 2 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最长 1 年 |
| 定额抵税 | 适用(公告2023年第15号、第14号) | 适用 |
| 创业担保贷款 | 通常不适用 | 小微企业最高 400 万元,财政贴息 50% |
| 稳岗返还 | 按大型企业比例(常见 30%,以本省文件为准) | 中小微企业比例更高(常见 60%,以本省文件为准) |
看出来了吧:国企在"工资总额"这一项上有独家优势,但在社保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这些项目上,反而是中小微企业更占便宜。
为什么很多国企没用上
| 原因 | 说明 |
|---|---|
| 以为是自动的 | 需要主动向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同意,不会自动核增 |
| 归口部门不明确 | HR 以为是财务的事,财务以为是国资监管的事,结果谁都没提 |
| 没算过账 | 不知道"作为下一年度预算基数"这个长期影响,只看到眼前招聘成本 |
| 觉得流程太长 | 确实要审批,但从现在到 12 月 31 日还有时间,再拖就来不及了 |
想申请,现在该做什么
第一步,盘需求。统计今年已招和计划招的高校毕业生人数,以及自然减员人数。政策明确要"统筹考虑企业招聘高校毕业生人数、自然减员情况和现有职工工资水平"。
第二步,算缺口。现有工资总额是否确实难以覆盖扩招需求。这是申请的前提,需要拿数据说话。
第三步,报方案。向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或企业主管部门提交申请。具体表单和流程按各自主管部门要求执行。
第四步,赶时间。政策期限截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审批需要周期,建议最迟 10 月启动。
需要说明:一次性增人增资的具体条件、口径和办理方式,各地区和各级国资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完全一致。实际办理请以当地主管部门最新口径为准。
民企这条也别白看
如果你是民企,这篇的价值在于那张对照表——把国企和民企各自能拿的项目摊开看,才能发现自己漏了什么。
特别是"创业担保贷款"和"社保补贴"这两项,都是中小微企业的专属或优势项目,国企反而用不了。知道差异,才不会拿着国企的经验去套自己。
转给国企的朋友
这条政策到年底就到期,而且是审批制,拖到 12 月基本来不及。国企的朋友如果今年招过毕业生,值得马上问一句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
建议转给国企 HR 和财务负责人,让他们赶在 12 月 31 日前把这件事提上议程。
本文所引政策口径来自多地 2026 年公开就业政策清单,各地执行细则不同;涉及具体金额、期限的,实际办理请以当地主管部门最新口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