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决定面向2026年应届毕业公费师范生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对象及岗位
(一)面向我市为涪陵区农村小学公费培养的2026年应届毕业小学教育(全科教师)公费师范生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8名。
(二)面向我市为涪陵区公办幼儿园公费培养的2026年应届毕业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
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规定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与招聘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及其他构成亲属回避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年限)的人员,报名应聘本公告招聘岗位时,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已完成拟聘公示程序的人员,不得报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19日,如“38周岁以下”,指未满39周岁,在1987年8月20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2026年应届毕业公费师范毕业生应按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对应专业报考,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各学期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并最迟于2026年8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明。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以毕业证书(参考学位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不含辅修专业、辅修学位或双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按照本公告附件2发布的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审查,综合使用该目录《说明》中明确的有关规则。
《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对“专业”有方向要求的,须在报名时提交由毕业院校依据所学专业学科出具相应方向证明或毕业成绩单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进行认定,如岗位要求“教育学类(数学方向)”,持有“教育学”专业(以毕业证名称为准)毕业证的考生,须由毕业院校出具其所学专业学科属于“数学方向”的证明,或提供毕业成绩单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若毕业证书对专业方向已有明确体现,则不需提供相应证明。
(四)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8周岁以下,均含38周岁;专技12级以上或以下,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具有教师资格证条件的,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应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本次考核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l.gov.cn/)首页“招聘信息”栏予以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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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请考生仔细阅读《公告》相关信息,以免影响个人报考。考生报名时须线上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岗位,并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准确、规范填写报考信息。
(一)查询报考岗位
考生应仔细阅读本《公告》中要求的“报考条件”,以及《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各个岗位的报考要求和条件,结合本人情况,只能选择符合自己条件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二)提交报考申请
考生须在2026年8月20日9:00至8月20日16:00期间,通过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rlsbj.cq.gov.cn)“热点服务”—“人事考试网上报名”—“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遴选)考试入口”—“重庆市涪陵区教育事业单位面向2026年应届毕业公费师范生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栏进行报名。报名时,应准确、规范完善报考信息(其中,电子登记照应为jpg格式,20kb以下),并在“上传资料”栏上传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各学期成绩单、公费师范生协议等原件,报名与笔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报考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对照考生提交的报考条件及其佐证材料开展资格初审。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并非等同于考生完全符合招聘要求,因考生虚报、瞒报、漏报个人具体情况或存在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情形的,将导致考察不合格或取消进入有关招聘环节资格乃至聘用后被清退等后果。
(四)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考生报名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可咨询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或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联系方式详见本公告附件1)。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于2026年8月20日18:00前修改相关信息,重新提交报名信息,逾期未提交或提交后审核未通过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应及时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用于现场资格审查。
(五)现场资格审查
考生应在2026年8月21日09:00—12:00,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其他佐证材料(详见附件5),到以下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重庆市涪陵区教委308室(重庆市涪陵区滨江路188号)。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者,当场领取《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考核。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考生说明原因。
五、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在校综合成绩相结合方式进行,笔试由涪陵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涪陵区教委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D类),分值为150分,采用闭卷笔答方式。笔试内容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6年版)(附件3)执行,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详见附件1。
2.笔试时间及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在校综合成绩
小学教育(全科教师)公费师范生、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考生在校综合成绩以考生学籍档案中大学期间成绩单记载的必修课成绩平均分作为在校综合成绩,折算为百分制,总分为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