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中心医院医疗集团(医学中心)以金华市中心医院为核心组建,含金华市中心医院和金华市妇幼保健院两个医院。
金华市中心医院始建于1910年,是浙中地区首家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2020年挂牌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金华医院,在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中连续六年蝉联A+。医院现有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1个,省区域专病中心学科9个、省医学扶植重点学科3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7个、省市共建学科2个、省中医名科1个、市级医学重点学科33个。医院秉承“求真、创新、仁爱、奉献”的医院精神和“敬佑生命、福泽百姓”的服务理念,高分荣获金华市政府质量奖。近年来,医院被授予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医药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医院医疗保险服务规范先进单位、公立医院管理金鼎奖、中国最佳医院管理团队奖、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国家高级卒中中心、中国胸痛中心、中国创伤救治联盟高级创伤中心、全国健康管理示范基地、国家级急诊医学示范基地、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浙江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
金医集团·金华市妇幼保健院是由金华市妇幼保健院与金华市中心医院儿科、妇科、产科整合建立,是一家集预防、保健、医疗、康复、科研、教学为一体的浙江省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医院占地面积80亩,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开设病区14个,开放床位591张,设施设备齐全。拥有浙江省区域专病中心学科1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2个,金华市医学重点学科4个,是金华市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金华市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单位,金华市产前筛查、产前诊断、儿童生长发育、产科质控中心等挂靠单位,承担全市妇女儿童全周期健康管理工作。以打造省内一流的妇幼保健中心和妇女儿童医院为目标,不断提高医疗保健和公共卫生的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全心全意守护浙中地区妇女儿童的健康。
因业务发展需要,现集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身份为编外录用,协议合同,在国家政策允许前提下,工资待遇参照事业编制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作风正派,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较强的沟通能力;
2.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国<境>外学历人员须已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所学专业按国内相近专业认定;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定向委培生不列入报考范围;
5.户籍不限。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1.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名者责任自负;
2.招聘岗位要求为2026年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的,包括:①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未就业人员);②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③国家规定需视同对待的情形。
3.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由金华市中心医院医疗集团(医学中心)参考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审查认定和解释。
4.具体招聘岗位、人数、专业要求及考试科目详见下表:
三、招聘程序
(一)注册及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
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17:00止。
2.报名方式
通过金华市中心医院医疗集团(医学中心)在线招聘平台:(https://gchrmplatform.dingyl.com/home?corpId=ding0891cd0fb1c23b7635c2f4657eb6378f)应聘。应聘人员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报名。
(二)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在报名期间同步进行资格初审。期间应聘人员可登录招聘平台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报名时间内(2026年3月31日17:00前)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达到招聘计划数3倍的进入考试,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三)考试和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专业考试科目)、技能操作和面试三部分。满分均为100分,分别以40%、30%、30%计入总成绩。具体安排详见医院官网()-人事招聘-网上招聘系统发布的通知通告。
1.笔试
笔试科目为护理专业基础知识及专业知识,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在医院网上招聘系统通知。
2.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1:3(不足此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各岗位技能操作和面试人员。对进入技能操作、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由我院另行通知。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①由本人填写的《报名表》(见附件);②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③2026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外语证书(国<境>外学历人员提供相当语言水平材料)、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国<境>外学历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④其他岗位所需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普通高中毕业证书等)。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3.技能操作和面试
按招聘岗位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不足此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实践技能测试、面试对象。实践技能测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考试设置最低分数线
各招聘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列入体检、考察对象;各招聘岗位设置总成绩最低分数线为70分,考生的总成绩应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次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递补须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完成,逾期一律不再递补。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四、公示及录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金华市中心医院医疗集团(医学中心)网站(www.jhzxyy.cn)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就业协议书(拟录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书,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拟录用人员毕业报到时须提供规定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护理岗位人员还需提供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方可办理录用手续。
五、其他
1.考试成绩可在金华市中心医院医疗集团(医学中心)网上招聘系统官网通知公告栏
(https://gchrmplatform.dingyl.com/home?corpId=ding0891cd0fb1c23b7635c2f4657eb6378f)进行查询。
2.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在校期间受过处分至毕业时未撤销的;2026年8月31日前不能提供规定学历学位证书、住培结业考试合格证书的;2026年8月31日前护理岗位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的。
咨询电话:0579-82556050(组织人事部)
监督电话:0579-82553366(纪检监察室)